盱眙中岩燃料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经审查拟予以受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之规定,本院决定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二级管理人和参照二级管理人使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
二、选任标准
1、报名参选的管理人有三件以上重大复杂或普通未结破产案件的不得参与新破产案件管理人摇号。
2、本案需在2020年12月30日前办理完毕。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将酌情扣减管理人报酬或者作为以后本院选任管理人的参考因素。
3、管理人在办案件的进度情况本院亦作为本案选任参考因素。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报名者请于2020年7月11日16时前向本院尹丽同志处提交《破产清算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者的规模、执业保险、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
2、报名者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案件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及联系方式;
3、报名者参与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以及可否先行垫付破产费用及数额;
4、报名者如被选任为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重点陈述);
5、报名者拟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时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6、报名者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四、选任方式
本院将在报名的管理人中直接随机摇号选定本案管理人,但报名者不符合选任标准的除外。进入摇号程序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本院参加随机摇号,未按时参加随机摇号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的破产清算管理人选任。摇号将随机选取一家作为本案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一家作为本案的备选破产清算管理人。
联系人:王倩,联系电话:0517-83589738 、18015170956
尹丽,联系电话:0517-83589726、18915165910
联系地址:江苏省盱眙县二环路18号。
特此公告!
盱眙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附:破产企业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