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盱眙法院速裁庭法官温情且高效的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方当场履行完毕。
2018年7月27日,原告蒋某驾驶摩托车沿道路由西向东行驶与前方同向行驶至路口左转弯的被告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64452.69元。法官在接收案件后,多方联系到王某,组织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耐心细致的与当事人明法规、释法理,经过法官耐心的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场一次性支付蒋某60000元。至此,一场纠纷有效解决,让原本有对立情绪的双方握手言和。